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经2026年3月6日武汉市江汉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王娟、王庆芳的江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