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汉法院收到了一面印有“息诉止纷 人民好法官”字样的锦旗,某融资租赁公司以此表达对承办法官的诚挚谢意,高度认可法院高效化解两起关联纠纷、护航实体经济发展的司法举措。
这两起标的合计超千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各方从“程序拉锯”到“一揽子化解”,背后是几十次线上沟通和数轮专场调解。
“两案涉案标的总额大,牵涉1家中外合资企业和5家民营企业,案件处理直接关系企业经营发展大局,必须审慎处理。”承办法官介绍道。
千万标的案陷入“程序拉锯”
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本是长期合作伙伴。因被告未按约履行两份《设备融资租赁协议》,原告遂将该实业公司、6名保证人以及“关联公司”一并诉至江汉法院,请求偿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00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多名被告在法定期限内集体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至自身所在地法院管辖;同时,被告实业公司还就管辖协议中公司印章的真实性及形成时间申请司法鉴定。一时间,两案程序推进均陷入停滞。
“近几年业务收缩、回款困难导致企业还款压力剧增,如果设备被拍卖,企业只有眼睁睁走向破产。”被告公司负责人告诉法官。
“我方跟承租人根本不是所谓的关联公司,原告把我方列为被告,严重影响企业商誉,恳请法官尽快让原告撤回对我方的起诉。”“关联公司”负责人对无端涉诉十分气愤。
“案涉设备已安装使用多年,残值有限,我并非想逼企业破产,只是希望尽快回款,给公司一个交代,还望各位体谅我的难处。”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也一肚子委屈。
在程序间隙捕捉调解契机
承办法官全面审查卷宗,在依法推进两案司法鉴定、管辖异议审查的同时,敏锐地捕捉到破局关键:两案法律关系清晰,双方当事人因长期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信赖基础,与其让各方在程序对抗中消耗资源,不如利用管辖异议和申请鉴定期间做下双方工作,通过调解化解多方纠纷。
针对原告“快速实现债权、降低维权成本”的核心诉求,法官动之以情:“管辖异议和司法鉴定耗时可达数月,不如试试协商调解,能让债权快速落地,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面对被告“减轻诉讼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迫切需求,法官也晓之以理:“程序争议无法解决实体债务,反而会增加企业时间与经济成本,合并调解能统筹制定还款计划,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冲击,为企业留足生存空间。”
在法官“法律账”与“经济账”的双重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经过理性衡量,均表达了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意愿,法官随即对两案合并启动调解程序。
“一揽子”化解双重困扰
为推动矛盾高效化解,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涉诉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实际偿还能力,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科学制定还款方案,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冲击。
围绕费用减免、还款期限设置、“关联公司”责任承担等核心争议问题,法官先后组织多轮“线上+线下”调解,逐条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就调解协议的每一项细节反复沟通、充分磋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被告自愿撤回管辖权异议及司法鉴定申请;原告考量被告经营困境,主动调整诉请金额、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同意被告分期还款,为企业纾困发展送上“喘息之机”。
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踪协议履行情况,双方均积极履约。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有效保障,被告企业也摆脱诉讼困扰,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两案的成功化解是江汉法院创新涉企关联纠纷化解方式的生动实践,实现了程序推进与实体解纷的同步进行、关联案件的一体化解。下一步,江汉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推动纠纷实质化解,以更高效,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用司法力量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