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条小鱼打call!4万尾珍稀鱼苗放归长江

2026-04-27 16:20
来源: 刑庭、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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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初生,春林初盛。

4万2千余尾胭脂鱼、长吻鮠一次放流,一尾尾灵动身影跃入碧波,逐水而归。4月22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开展长江珍稀鱼类增殖放流公益行动,合力为珍稀鱼类“打call”,共同书写长江大保护“绿色答卷”。

活动开始,法检两院联合发布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公检法协同发力、全链条打击 “捕、运、售” 非法捕捞犯罪、守护长江生态的工作成效,用鲜活的案例筑牢长江禁渔法治屏障。

“生态兴则文明兴,江河清则民生宁。保护长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江汉分部经理汪勇现场宣读《长江生态保护倡议书》,从遵法守法、敢于监督、主动修复等五方面号召全社会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在洪湖长江江堤,经技术人员指导,4万2千余尾鱼苗被放归长江。据悉,用于放流的胭脂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吻鮠为湖北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放流所需资金均来自于江汉区法院2025年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自愿缴纳的生态补偿金。

本次活动特邀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武汉、荆州、洪湖三地司法及执法机关见证。

“每一尾入江的鱼苗,都承载着对母亲河的深情厚谊,寄托着‘水清、岸绿、景美、鱼丰’的美好愿景。”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江汉区法院、江汉区检察院介绍了各自在守护长江生态的工作举措与显著成效。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江汉区法院依法严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犯罪,累计审结相关案件163件330余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0余人。同时,江汉法院与检察、公安深度协作,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异地取证等机制,统一证据标准,实现了“侦、诉、审”无缝衔接;创新探索“公证提存+综合修复”模式,引导被告人主动缴纳修复资金,实现了“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效果。

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法典时代”。站在新的法治起点,江汉区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扛起司法责任,依托“法润长江·刑护安澜”品牌,以更实举措深化跨域协作,以更新方式推进生态修复,以更活路径讲好法治故事,凝聚全社会共治合力,让“一江碧水向东流”的壮美画卷成为长江大保护最生动的注脚。